非法集资常常与“元宇宙”“区块链”等“高大上”的概念相绑定,当这些概念与高回报、高收益等具有利诱性的词汇相叠加时,往往会让不少人掉入陷阱。近期,又出现了以数字藏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案例,和富小保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案情简介

张某和刘某设立某交易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低价购买或从网络免费下载的图片包装为数字藏品,在该交易平台上销售。平台建立后,二人通过微信、抖音等渠道,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推广数字藏品。二人许诺,只要购买了这些藏品,不仅能定期以双倍的价格回购特定“数字藏品”,还能享受平台分红等福利。平台还允许用户自买自卖,营造交易火爆的假象。借助此平台,张某与刘某获利颇丰。为逃避收益承诺和法律责任,平台经营一段时间后,二人将平台关闭,用户无法提现及查看数字藏品。后经法院审理,二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

案例分析

  •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其在《刑法》中对应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 二人未经依法许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03

案例警示

为了避免您上当受骗,共同抵御非法集资,富德产险温馨提示您和您的家人:

  1. 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关注产品实际价值,警惕不法分子打着各种旗号进行非法集资。

  2. 投资理财需谨慎,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切忌天上不会掉馅饼。

  3. 对于疑似非法集资的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4.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合法的方式赚钱,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点赞(10045) 打赏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