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案例介绍  ▼  

      某日凌晨12点,保险公司接到丁女士报案,称其驾驶的私家车不慎撞树。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通知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勘察,了解损失及人员伤势情况。事故现场,丁女士及其丈夫两人均有不同程度的皮外擦伤。在沟通过程中,丁女士夫妇称由于是夜间行车,出于安全考虑,两人在驾驶过程中交替驾驶。但当问及出险时,是哪位驾驶车辆时,两人闪烁其词,前言不搭后语,存在隐瞒行为。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工作人员陪同两人到辖区交警部门处理,并通过天网监控锁定出险前驾驶车辆的为丁女士丈夫。交警部门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丁女士丈夫称未随身携带。交警通过身份信息锁定其驾驶资格早已被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承担责任。

      最终工作人员现场跟丁女士夫妇讲解法律法规,丁女士当场放弃索赔。


    案例分析  ▼  

      丁女士的丈夫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合法的驾驶资格,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不仅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并且在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风险提示  ▼   

      不论在任何时候,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虽然有购买保险,但是也要依法合规安全驾驶。

      同时投保人应该充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免责情形的规定。只有清楚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避免违法风险和事故风险,在需要时得到合理的赔偿。

点赞(20) 打赏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